杨凌示范区展览局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发布时间:2020-12-01 10:56 来源:展览局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杨凌示范区展览局信息,根据杨凌示范区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制订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一)示范区展览局主要职责。

(二)示范区展览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各部门工作人员以及联系方式。

(三)示范区展览局机构及编制情况。

(四)示范区展览局相关工作规章制度。

(五)示范区展览局重要通知、公告、新闻、预决算、工作年报等信息。

(六)示范区展览局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七)示范区展览局重要人事任免信息

以上政府信息在该项信息产生后20日内主动公开。

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生成日期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发文字号

文件有效性

内容摘要

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申请人可填写《杨凌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后),提出书面申请:

(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下载《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见附件),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地址:ylzwgkb@yangling.gov.cn)提交,由管委会办公室分派至示范区展览局进行处理。

(二)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从示范区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也可以信函、传真、电话形式向示范区展览局索取《申请表》,填写后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交。提交时请在信封、传真件上注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地址:杨凌示范区产业路中段农高会C馆

收信人:杨凌示范区展览局

邮编:712100

联系电话:029-87036998传真:029-87036994

(三)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示范区展览局(农高会C馆206室)免费领取《申请表》,现场进行填写并提交。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

(一)受理机构及受理事项:

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示范区展览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申请人可直接向示范区展览局申请公开,示范区展览局应及时在局网站公开本单位承担信息公开受理岗位及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二)受理申请时间:

除节假日外,每日为8∶30—12:00,14∶00—18∶00,其中7—8月每日为8∶30—12∶00,15∶00—18∶00。

(三)申请的办理:

收到《申请表》,能够当场答复的,本单位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直接提供有关信息,不能直接提供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掌握该信息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四、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示范区展览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管委会办公室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投诉电话:管委会办公室,029-87036900

传真:029-87036882

地 址: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6号杨凌政务大厦

收信人: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邮 编:71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