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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展览局 发布时间:2023-01-30 09:45

一、总体情况

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展览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精神及各项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的政务信息严格按要求填写《机关单位互联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由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把关审核后,在局网站公布,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内容真实有效。

截至2022年底,主动公开信息218条,其中工作动态197条,政府信息公开19条,专题专栏2条,同时主动公开了2021年决算和2022年财务预算。做到了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基本偏向于工作动态信息,政策性文件及会展活动信息较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及时公布有关信息。二是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充实公开信息内容,提高政务信息知晓率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示范区展览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