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历史机遇,适应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要求,贯彻落实《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推动全省会展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带动第三产业加快发展,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会展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发展现状。近年来,我省会展业快速发展,会展市场持续活跃,展会场次逐年增加,企业成为办展主体,会展设施不断完善,行业管理日趋规范。2010年,全省举办各类展会214场(次),举办各类国际国内大中型会议上万场,展览面积、参观人数和经济效益快速增长,“西洽会”、“欧亚经济论坛”、 “农高会”等一批品牌展会成为展示我省综合实力和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会展业已经成为我省第三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中最具发展潜力的产业之一。但是,我省会展业发展还存在着品牌展会数量少、市场化展会规模小、重点城市场馆设施不足、会展专业人才缺乏、会展行业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与我省周边和中西部一些省份相比,有明显差距,与我省具有的历史、文化、旅游等优势资源相比,会展业发展的规模和水平还不相适应。
(二)地位作用。会展业是一个快速增长的新兴朝阳产业,加快会展业发展,有利于促进城市服务业发展,带动金融、住宿、餐饮、物流、交通、零售、旅游、通讯、广告、印刷等相关服务行业增长,拉动第三产业加快发展;有利于汇聚巨大的物流、人流、信息流,引领消费观念更新,激发新的消费需求,促进消费升级转型;有利于带动我省能源化工和装备制造等特色产业、纺织及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航空航天、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质量提升,培育品牌,开拓市场;有利于扩大国内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招商引资,提升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在国家扩大消费、调整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形势下,加快发展会展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目标
(三)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整合资源、打造品牌”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会展业的聚集、带动、引领功能,不断创新机制,优化环境,培育主体,拓展市场,提高会展业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现代化发展水平,使会展业逐步成为带动我省第三产业加快发展新的重要增长点。
(四)发展原则。坚持市场化运作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发挥政府引导和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坚持培育与引进相结合,申办与自办相结合,努力争取全国性、国际性的知名展会来陕举办;坚持发挥我省特色产业优势,积极培育和重点支持上规模、上档次、影响力大的展会,优化会展行业结构;坚持会议与展览并重,吸引国内外各类大、中型会议来陕召开,实现会与展的共同发展。
(五)发展目标。加快以西安为中心的会展经济圈建设,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到2015年,全省展会数量每年达到400场,展览场馆面积增至35万平方米;着力培育和引进10个市场化程度高、产业带动力强、具有国内国际影响的品牌展会;培育和引进10大外向关联度高、招展引会能力强的会展主体;培养一批专业化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会展人才;全省会展业社会经济效益年均增长20%,会展业的营业收入、就业人数等业绩指标,力争进入全国前列。
三、引导全省会展业合理布局
(六)会展业战略布局。依据我省产业布局、经济结构、优势特色产业、会展场馆建设等现状,要突出西安在全省会展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和引领作用,以构建区域性国际会展中心为目标,打造曲江国际会展产业园区、浐灞国际会议园区、高新技术专业展览展示区、消费类商品展览展销区、文化类产品展览展销区、西咸国际专业会展区,大力培育品牌展会,逐步成为国内国际著名的展览、会议、文化、旅游交流平台;充分发挥杨凌示范区农业科技力量、科研成果、高科技产业密集优势,把杨凌打造成为全国农业会展之都;其他相关城市,要结合特色产业优势,发展特色专业展会为主,兼顾扩大消费类展会和大中型会议。
(七)会展场馆布局。按照总体规划、合理布局、专业配套、注重实用的思路建设会展场馆。西安市的会展场馆建设,要与构建区域性国际会展中心相适应,以增强西安会展中心城市在全国的辐射力和竞争力;其他市(区)的会展场馆建设,应综合考虑区位条件、产业结构、发展规划等因素,统筹决策,避免闲置浪费。
(八)培育会展企业。加强核心城市会展企业建设,通过合资、合作和改制、改组等多种形式,培育一批集展会策划、咨询、实施、服务、工程搭建、广告宣传、旅游服务等于一体的会展龙头企业;鼓励国内国际著名会展企业在陕设立分支机构、合作机构;其他相关城市,要立足现有会展企业,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做精做强。
四、构建会展业加快发展的支撑体系
(九)培育品牌展会。合理利用现有展会资源,整合已有相同相近类型的展会,提升展会的规格和影响力,打造品牌展会;重点支持西安培育特色鲜明的标志性自主品牌会展项目,逐步形成品牌展会集群;积极争取国内国际知名展览、会议来陕举办,引进品牌展会;引导相关市(区)依托资源和特色产业优势,举办各类专业展会,逐步形成规模。鼓励会展主体对所属会展品牌注册商标,申报陕西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鼓励品牌会展项目,通过全球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大会与会议协会(ICCA)认证。
(十)培育会展龙头企业。支持有实力的会展企业通过收购、兼并、联合、参股、投资控股等形式,跨行业、跨地区组建或新建大型会展企业集团,打造会展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创意策划、广告宣传、施工搭建、代理招商、服务管理等展会活动服务配套企业,形成配套齐全、协作紧密、运行高效的会展行业服务支撑体系。鼓励会展企业实施《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GB/T24421—2009)系列国家标准,积极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通过示范带动,促进全省会展行业服务质量显著提升,服务品牌不断涌现。加快会展企业质量标准体系认证步伐,支持优势会展企业“走出去”,拓展国内国际会展市场。
(十一)大力培育会展业专业人才。努力做好会展业专业人才培训、交流和引进工作,鼓励各类高等院校、职业教育机构开设会展相关专业,支持会展企业与各类培训机构建立人才培养、业务合作长效机制,形成一支结构合理、技术精湛、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的会展专业管理人才队伍。
(十二)建立会展业统计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系统、全面的会展业统计指标体系,做好会展业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为全省各级政府制定会展业发展政策提供依据。
(十三)发挥会展行业协会作用。筹备成立陕西省会展行业协会,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开展会展企业资质评估,培育会展人才,提高会展业服务水平,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会展行业自律机制。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十四)加大重点展会引导和扶持力度。对于来陕举办的大型国际性会议或国家各部委主办的全国性会议,报经省市政府同意,方可以省市政府名义作为主办单位;凡被列入重点品牌展会、特色专业展会和会展龙头企业的,政府可给予适当补助。全省各级政府要营造浓厚的会展业发展氛围,安排部分广告资源,用于改善会展环境、推介会展项目和重要会展活动的宣传。
(十五)配套服务和协调保障。各级商务、工商、公安、市政、城管、交通运输、卫生、质监、旅游、海关等部门和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简化程序,减免费用,提高效率,切实做好展会前期及期间的广告宣传、安全保卫、交通疏导、环境整治、食品卫生、展品检验等工作,在优化会展环境上下功夫,提升服务水平。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六)建立会展业管理协调机制。建立省会展业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其主要职责是拟定全省会展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及时协调全省会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省年度会展项目协调及考核。
(十七)加强会展行业管理。省商务厅是全省会展行业的主管部门。各市(区)人民政府应明确相应职能部门,负责拟订本市(区)会展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辖区内各类展会实施行业管理,培育龙头会展企业、品牌展会和会展专业人才,治理会展环境。
(十八)建立会展业年度统筹协调制度。为维护会展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会展市场环境,各会展主体应在会展活动实施半年前,向辖区内会展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每年11月底前,各市(区)会展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半年内不重复举办名称、内容、题材等相同或相近展会的原则,确定下年度拟举办的展会活动计划,由省商务厅制定并发布下年度全省展会活动计划。
(十九)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会展活动规模大,涉及面广,参与群众多,要严格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原则,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为会展活动的顺利举行提供可靠的保障。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