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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新春年货购物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22 09:05

各设区市(区)、韩城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适应经济新常态要求,紧贴百姓个性化、多样化消费趋势,通过创新供给,激活需求,繁荣和活跃节日消费市场,省商务厅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陕西省新春年货购物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7年元月开始(1520天),春节前结束。

(二)地点:全省各市(区)设立2017年陕西省新春年货购物节”分会场,同时利用各市(区)电子商务平台,设立“2017年陕西省新春年货购物节购物平台”。启动和运行时间,由各市(区)根据本地实际,自行确定。全省不举行统一的启动仪式。

二、活动主题

2017年陕西省新春年货购物节”以“繁荣市场、创新供给、激活需求、促进发展”为主题,旨在全省打造活跃节日市场、扩大消费需求、展示企业形象、宣传地方产品、沟通产销渠道的供需衔接平台,营造品种齐全、质优价廉、安全可靠、温馨舒适、方便快捷、热闹红火的节日购物氛围。

三、活动内容

围绕春节市场消费需求创新供给,各市(区)分会场以实物展示展销为主,电子商务平台以在线展示销售为主,汇聚全国各地服装鞋帽、家居饰品、床上用品、保健礼品、工艺礼品、年画春联、五金家电、粮油肉菜、水产禽蛋、烟酒副食、土特产品、干果调味、果汁饮料及乳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等名优产品进行展示展销。要突出展示宣传地方特色产品、农副产品、名优产品,以满足群众个性化、多样化的节日消费需求。

四、工作要求

2017年陕西省新春年货购物节”对于扩大内需、促进开放、保障民生、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发挥各自优势,认真组织实施,力求办成内容丰富、风格各异、特色鲜明、氛围浓厚的一次商品贸易大型展会。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成立组织机构,由主要领导负责,落实人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市(区)要制定详细的活动筹备方案,选择地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证进度,同时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参展商品、质量和整个活动安全有序。

(三)加强沟通协调。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我厅联系,及时沟通,上报工作进度,按时间、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四)加大支持力度。要进一步扩大新春年货购物节的影响,加大培育扶持力度,扩大招商组展,充分发挥省市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动员宣传,营造舆论声势。活动结束后,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省商务厅(商贸服务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