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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展览局户外商业广告资源经营权对外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07 10:34

杨凌示范区展览局经杨凌示范区采购办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杨凌示范区展览局户外商业广告资源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完成本广告项目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展览局户外商业广告资源经营权

二、采购单位:杨凌示范区展览局

地址:产业路北段

联系电话:029-87035663

三、 本次招标基础底价16.5万元,采用一次性报价形式。以最高报价及广告创意两项打分合计计分,最高分中标。

评标分值100分,其中:报价占80分,投标单位实力及广告创意占20分。

四、应标单位资格要求:

1、应标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执照(有效期内)。

2、应标单位必须具备广告经营权及发布权(以营业执照范围为准)。

3、应标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应标单位为单位职工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安装工人的社保证明材料)。

5、应标单位三年内的广告代理合同复印件。

6、应标单位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应标单位20172月至4月的完税证明。

五、广告资源情况及发布要求:

1、广告资源:杨凌ABCD四个展馆广场及周边道路包括:神农路、神果路、新桥路、高速引线、东新路、产业路、展馆西路、展馆北路、会展路、渭惠路等,广告形式分别为移动广告位广告(桁架搭建)、户外墙体广告、道路广告(树体、桁架)、灯杆旗广告(按照市政要求)

2、广告发布要求:

中标单位要确保发布的广告形象良好,内容健康,格调高雅。所有的户外广告稿件形式必须按照展会VI手册中的固定版面格式设计,并在今年所有广告中按照筹委会要求突出展会主色调,杜绝色调杂乱的现象发生,每个广告画面经过展会筹委会同意后发布,未经同意不得发布;

中标单位发布广告必须在20171010号完成所有广告位的安装制作,发布时间为2017101日至1130日;(如遇展会会期时间调整,则广告发布时间顺应调整)。

公益广告占整个广告发布数量的30%,每个展馆出入口预留出各两块位置作为公益广告发布区域,筹委会提供设计稿件代理机构按照要求免费安装制作;

为了会期安全,不得设置拱门、气球广告发布形式;

未经过筹委会同意发布的广告筹委会有权责成限期撤销广告;

展会结束后,代理商负责拆除所有广告画面,确保恢复到原来建筑形象及卫生。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开标后没有中标,全额退还保证金,中标单位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如果中标单位中标后一周内没有签订合作协议,视为放弃合作,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26日早900

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开标地点:示范区展览局二楼会议室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采购单位联系人:张淑宁、陈鹏

2、联系电话:029-87035663  029-87032428

3、保证金请于72118:00前汇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账号:103610821026

   开户行:中行陕西杨凌示范区支行

   请在汇款人附言栏注明:转展览局或转087

 

                                杨凌示范区展览局

                                 201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