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履行国家使命,在更高层面上加快科技成果示范、推广、转化步伐,助推产业发展、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社会消费,提速打造杨凌涉农会展业聚集地品牌,推动杨凌示范区会展产业高质量发展,日前,杨凌示范区出台十条措施,促进会展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支持举办农业品牌展会
对展期3天以上,展览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1万平方米、5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以上的展览项目,分别给予举办单位最高25万元、4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二、支持对外承接市场化展会支持展馆运营单位市场化承接举办展览、展示、赛事等活动(农高会会期以外),给予举办单位场地免租支持,对场馆运营单位给予一定补贴和效益补偿。
三、支持举办重点会议活动
对会期2天以上(住宿按2晚统计),参会人数达到300人、500人、1000人、2000人以上,且住宿总间数分别达到500间、700间、1400间、2500间及以上,分别给予举办单位不超过3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境外参会人数比例达到10%以上的国际性会议,可在奖补标准基础上上浮30%。
四、支持举办特色会展活动
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杨凌示范区举办文化旅游、宠物花卉、跨境商品、电竞动漫等农商文旅融合会展活动及汽车、家装、家电、美食等消费品会展活动。鼓励“走出去”举办杨凌特色产业展、专业论坛(会议)等。根据活动规模和绩效等给予举办单位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五、鼓励招引会展活动
鼓励示范区各部门、驻区单位依托企业、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个人引进会展活动,鼓励市场化运作,延伸会展产业链条,培育会展产业集群。根据会展活动规模、影响力等给予相关单位专项奖励。
六、积极培育会展经营主体
对会展业市场主体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七、规范会展行业秩序
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快速处置机制。加强会展行业信用监管,落实举办单位、参展企业信用承诺制度,加大对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建立展会诚信档案、违法违规信息披露等机制,规范会展行业秩序。强化安全管理,保障会展活动有序举办。
八、全面提升会展服务
对各类展会及会议等会展活动,商务、展览部门全程协助项目立项、活动备案、场地保障、补助申报等事项,协调公安、消防、医疗卫生、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通信保障等单位靠前服务支持活动举办,协助安排考察观摩、对接交流等活动。
九、加大政策支持兑现力度
杨凌示范区工商贸专项中每年安排2000万元作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杨凌示范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对本措施以外的展会活动,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十、加强奖补资金管理
本措施会展产业指支持行业协会(学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展览企业等在杨凌以市场化运营方式举办的“市场导向、专业认可、前瞻引领”的全国性、行业性、区域性农业展会、会议等会展活动。
本措施支持政策均以项目形式进行事先申报,按照“事前申请、事后评估、即申即享”的原则和流程进行申报和兑现。
项目单位应在会展项目举办前申报项目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得享受奖补支持。
会展项目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项目单位提交项目奖补资金申请,逾期未提交的,不得享受奖补支持。
会展项目由杨凌示范区工业商务、展览、财政、市场监管部门组织评审,对符合奖补支持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的,报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审批后,一次性予以拨付奖补资金。
本措施由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负责解释。本措施自印发之日施行,有效期2年。咨询电话:87035056。